法院队伍建设是审判工作的根本支撑与核心保障,是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主体承载。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关键在于深刻把握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与细化抓好《意见》各项部署落实落地之间的内在理论逻辑与实践统一性。必须立足审判工作现代化全局,深刻领会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关于“抓作风、强素质、善管理”的精神,系统推进能力提升、作风整肃、管理优化与效能强化,切实把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聚焦核心能力提升,筑牢公正司法根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能力卓越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基石。一是要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学习、整体性把握与实践性转化,牢牢把握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党中央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部署精准高效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二是要提升专业能力。构建覆盖干警职业生涯全周期、适应多岗位需求的分层分类精准培养体系。从基础司法礼仪与技能养成,到青年法官的导师制实训与复杂案件处理能力塑造,再到骨干法官的疑难案件研讨、学术攻关与经验传承,实现知识结构、法律思维、实务技能、理论水平的递进式跃升。树牢“大管理”理念,强化对审判管理质量指标体系的研判运用,着力提升法官审判管理意识和能力。三是要强化科技赋能。深化数字法院建设成果应用,推进统一办案办公平台建设,以科技赋能案件办理、司法管理和政务服务。运用科技手段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通过流程再造、节点智能管控、诉讼服务模式创新、深化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将法官从繁杂事务中解放出来,使其更专注于核心审判业务,有效提升审判能力与司法效率。进一步深化“库网融合”应用,将其作为辅助法官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办案质效的“智慧大脑”。
狠抓司法作风转变,捍卫司法公信命脉。司法作风是司法公信力的生命线,必须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一是要让铁规生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确保司法权独立公正行使、维护司法廉洁的刚性屏障。强化记录报告平台的刚性运用与责任倒查机制,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监督约束,将“逢问必录”要求内化为干警行动自觉,外化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违法审判线索移送处置办法,加强法官惩戒工作,以明确的规则设定、严格的执行监督和严厉的责任追究,构筑抵御人情干扰、关系侵蚀和利益诱惑的坚固堤坝,为公正司法营造纯净环境。二是要以重拳治疴。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院长信箱等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持明察暗访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和警示教育的震慑力。三是要重固本培元。廉政建设,教育为先,预防为本。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增强警示教育的穿透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探索开展“廉政家访”、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等方式,构建单位、家庭、社会协同监督的立体防线。持之以恒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加固“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永葆法院队伍的纯洁性。
优化队伍管理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活力。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是激发干警担当作为、保持队伍持久战斗力的关键。必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生态。一是要健全考评体系。建立科学、全面、可量化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把“评案”与“考人”结合起来,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和社会评价。强化考核对履职的“指挥棒”作用,使考评体系成为客观反映履职成效的“晴雨表”和驱动干警担当作为、创先争优的“动力源”。强化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警的职务职级晋升、等级按期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奖励等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切实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二是要盘活人才资源。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完善优秀人才中长期培养机制,推动更多年轻干部到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历练成长。完善员额法官动态调整与递进培养机制,做实法官逐级遴选工作,深化上下级法院、不同岗位间的人才交流机制。为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设计清晰多元的职业发展路径,满足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干警的差异化发展需求,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三是要落实从优待警。强化精神激励,健全表彰宣传机制,增强干警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完善依法履职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工作的干警撑腰鼓劲。完善职业保障体系,依法落实津贴补贴、人身安全保障及心理疏导服务待遇,精准解决干警实际困难,传递组织温暖。畅通沟通渠道,倾听干警心声,营造尊重、理解、信任、关爱的组织氛围,有效激发内生动力,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强化司法服务效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司法能力与作风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上,落脚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上。一是要提升诉讼服务品质。深刻践行“如我在诉”意识,系统优化立案、调解、审判、执行全流程服务机制,依托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强化诉讼引导与程序保障,切实解决群众诉讼中的急难愁盼,有效降低诉讼成本。通过提升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与人性化水平,使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效率真正可感、可知、可达,筑牢司法公信力的群众基础。二是要深化矛盾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协同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衔接与协同联动,做实先行调解和全流程调解,切实履行法院对调解工作的法定指导职责。通过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状态,有效减轻群众诉累,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努力实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有机统一。三是要强化裁判价值引领。公正审理每一个案件,清晰界定是非对错,明确行为边界,传递法治精神与核心价值,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规范、引导作用。加强对涉民生重点领域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研判,定期发布具有规则指引意义的典型案例。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实效,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 : 刘光辉 (作 者系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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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杨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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